一、负责自己分工范围内稿件的初审。对稿件的学术质量和水平做出恰当的评价,提出是否采用的理由及意见,认真填写初审意见。
二、负责所管学科采用稿件的初选提名。
三、决定采用的稿件在不改变作者观点的前提下,进行认真细致的修改加工,按中国学术期刊编排规范化的要求,做到“齐、清、定”,确保刊用文稿的质量。
四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,妥善处理自己分工范围内的稿件。对不予采用的稿件或需修改后用的稿件要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,说明原因。每期稿件处理完毕一周内,及时将审稿签等材料上交,由编辑部统一归档。
五、负责所管学科稿件的校对工作。通读付印样,负责与相邻专业责编稿件进行交换校对,发扬互助合作精神,以保证校对质量,做好付印前的各种专项检查。
六、建立各自的作者微信群,经常与作者联系,掌握分管学科的学术信息,积极参与科研与进修,保证所管学科有丰富的稿源,自己有较高的鉴审水平。
七、积极参加有关专业的学术活动,深入院、系和有关部门了解教学和科研动态及趋向,阅读有关专业期刊,掌握国内外相关学科发展现状和趋势,组织和发现新稿源。
八、协助编辑室主任完成相关报表及样刊、交流期刊的邮寄任务。
九、主持或参与编校讲堂,总结工作经验,提出改进工作、提高刊物质量的建议。
十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《平顶山学院学报》编辑部
2022年3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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