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> 浏览信息
《平顶山学院学报》编辑部审稿制度
发布日期:2022/04/12  浏览次数:

审稿是期刊编辑工作的重要基础环节,是责任编辑对来稿的政治质量和学术质量的初步评估和筛选,直接关系到期刊质量。责任编辑必须客观、公平、公正、审慎地做好审稿工作,不断提高审稿水平。

一、责任编辑管理好自己负责的栏目邮箱,每周要查看邮箱不少于3次,及时从邮箱中挑选出优质稿件。

二、审稿前要求使用CNKI学术不端系统査询,扣除引用后复制比不高于20%方可进行初审。责任编辑严格按照学术性要求在30天内提出审稿意见并及时反馈给作者。

三、严格实行责任编辑初审、副主编/编辑部副主任复审、主编终审的三级审稿制度。

四、责任编辑对稿件提出初步审稿意见。通过初审的稿件,责任编辑提请作者修改后,方可提交二审。

五、副主编/编辑部副主任进行审查并写出二审意见。通过副主编/编辑部副主任二审,拟刊用的稿件方可提请同行专家评议。同行专家评议可以作为是否采用的重要参考。

六、终审由主编负责。主编根据稿件的质量以及编辑部的选题、发稿计划,对稿件进行终审,做出退稿、退改、同意刊发的处理。

七、同行评议严格实行“双向匿名审稿制度”,即审稿人和作者互相匿名,以保证审稿意见的客观公正。一般采用外稿内审、内稿外审的双向匿名审稿制。同行评议专家由编辑部共同商定。

八、任何未经该审稿程序审阅的稿件均不得刊用。

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
《平顶山学院学报》编辑部

2022年3月20日

关闭页面】【页面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