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对工作由主抓编校业务的编辑部副主任负责,编辑室主任具体安排实施,制定每期校对的整体时间进度计划。
一、初校由责编逐字逐句认真校对。
二、二校由责编和作者同时进行。
三、三校由编辑互校。
四、四校由责编、编辑部主任、副主任通读校对无误后付印样。
五、五校校红,并进行付印前的各个必查项目的认真复查。复查无误后签字付印。
六、上述每次校对之后,校对人认真填写校对记录表和付印前复查记录表并存档。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《平顶山学院学报》编辑部
2022年3月20日